巡检巡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9月0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储运车间负责编制、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 巡检要求

第三条巡检人员要掌握并了解管线走向及装卸工艺流程。

第四条装卸作业开始后前30分钟要求不间断巡查,之后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巡检员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内容事实清楚,包括发现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

第五条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巡检职责,做到“严、细、准、全”。

第三章 巡检内容

第六条巡检过程中,要做到看、查、听、问,认真进行巡检。

(一)看:查看输油管有无跑、冒、滴、漏;相关阀门的开启状况;查看输油管路中的阀门、阀兰、补偿器(金属软管)完好情况。

(二)查:查管道压力、温度、储罐液位等是否正常。

(三)听:听介质在管道中有无异常流动声音;输油泵有无异响。

(四)问:及时了解作业进程。

第七条对码头、库区内设立的巡检点必须全部巡检到位。

第八条储罐区的人孔、进出罐管线、阀门、阀兰,罐底部焊缝,罐底排污阀,涨油管阀门开关状态。

第九条对已列入各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重点巡回检查。

第十条巡检人员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巡检,不得脱岗、漏检;时间误差范围不得超出规定时间范围5分钟以上。

第十一条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值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维修人员处理事故现场,如出现险情立即报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系储运车间起草,经过公司批准通过,于2017年8月11日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储运车间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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