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一、           保管

1、建立应急物资库存保管台账,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月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完善应急物资领用手续。由领用人填写申请单,油库主任签字审核,保管员凭核准的领用单发放。

3、保管员平时应定期检查库存应急物资质量状态,确保完好,做到随要随取。发现质量等问题,及时报告省公司物流中心。

4、对使用中的应急物资,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责任人均需检查其外观、质地等情况,保证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出现问题的,应及时作更换处理。

二、           使用

1、围油栏应由码头作业人员负责管理,并保持围油栏二端有效固定。

2、油库要配合港监等部门,做好对油船装、卸油时围油栏的施放工作,确保围护效果;油船离港前, 及时解围。

3、没有油船作业时,围油栏应保持对码头的围堰状态;港监等没有相应要求的,也可将围油栏移至码头一侧,但须有效固定。

4、有溢油情况的,须立即切断阀门,保持溢出油不扩散。尽可能收集围油栏内的水面油污。至不便收集时,用吸油毡吸取水面少量余油。

5、罐区、陆路发货场等陆上的溢油,可用吸油毡配合收集。

6、水面最后剩余的微量余油,用化油剂乳化,乳化油尽可能收集,集中处理,避免扩散。

7、已吸有余油的吸油毡应集中到固定地点,进行余油的回收处理。

8、吸油毡在清理后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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