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30日

1目的

为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本加油站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和全体员工。

3组织机构

3.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副经理、安全管理人员任副组长,班长、班组安全员为成员。

3.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协调和落实。

3.3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督管理原则,按“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4.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通过各单位组织落实和实施;

4.2研究和决定公司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4.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4.4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业务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4.5对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相应的建议。

4.6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5工作制度

5.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由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5.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扩大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

5.3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各单位执行安全职能的情况汇报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传达上级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安全工作目标;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对引起争议的制度解释作出仲裁。

5.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必须严格会议纪律,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5.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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