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21日

1、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技术计划系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技术计划系统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技术计划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督促、检查技术计划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和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管理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通过技术安全管理,积极采取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及本质安全型的生产工艺、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5、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前期立项工作,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研究与立项,落实项目资金来源。

6、在连锁自保系统等安技装备的变更审批中,当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当服从安全。对因连锁自保变更审批不当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7、本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向总经理报告,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按规定到上级公司汇报,认真贯彻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8、组织单位的技术计划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安排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对总经理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应当亲自主持研究治理方案、落实所需资金、明确专人负责、限定整改期限。

9、组织召开技术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本系统的危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非计划停车情况,明确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10、负责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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