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7月30日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领导承包检查与群众自查,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不定期和定期检查、检查与整改等相结合,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公司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参加检查。

第三条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公司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急、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

第五条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第六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上级部门的要求及当地政府部门及时部署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月一次,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班组每日组织一次。

第七条 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工人应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单位班长组织当班工人,按岗位和工艺流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事故隐患及违章违纪等现象。

4.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要按专业分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 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雷、防静电、防风、防解冻跑漏、防建筑倒塌等为重点。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暴风等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凝等为重点。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

节日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岗位责任制度、岗位人员及值班人员安排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九条 专业性安全检查

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安技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及其它认为有必要的部位,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

第十条 不定期安全检查

主要包括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在建设、试运、投产验收期间的检查,装置开、停工及检修期间的检查。

第十一条 检查方法

1.周检由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工程技术人员、工段长对所有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2.月检由公司统一组织有关职能处室、基层单位,发动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可采取组成检查组,开展自检与互检的方式。

3.不定期检查,应根据生产检修或临时性任务的需要,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

4.专业检查以专业职能处室为主,开展安全检查。

5.不论哪一级检查形式,检查前都应根据具体检查内容编制“安全检查表”,接检查表中条款认真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检查结束后按要求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检单位、“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要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公司安全部门填写,必要时由主管经理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签收并负责办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案。

6.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提出。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