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06日

   1. 目的: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特殊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2.特殊作业定义: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特殊作业管理的范围:空压机、电气、厂区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
    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经劳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5.取得上岗证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训,复训期限:特殊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6.特殊作业由于作业的危险性,因此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较高要求。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对患禁忌症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由综合管理科发通知书调离。
    7.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8.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并记入员工档案;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扣款处理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