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电气与避雷一般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27日

  1、塔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等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塔式起重机的电气系统应按要求设置短路和过电流、失压及零位保护、错相与缺相保护。切断总电源的紧急开关,应符合要求。在塔式起重机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
    3、电气系统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ΜΩ。
    4、塔机安装位置应避开架空输电线路。当不能避开时,塔机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规定;安全距离达不到表中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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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宜采用铜导线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导线截面应不小于16 mm2。
    6、避雷接地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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