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定期检查,保证吊运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车间对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尼龙吊带、链条等)和起重工具(包括手拉葫芦、千斤顶、卷扬机等)及吊耳(主要指各种工具箱、电焊机箱、砂罐、砂箱等设备设施的吊耳)定期检查。
3、职责
3.1、各部门、车间设备员、材料员、安全员负责抽查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检验情况;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车间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3.3、管理部对未按照此规定的责任部门、车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管理规定
4.1、起重吊索具在使用前、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执行《钢丝绳、吊带、链条报废标准》中相应条款。
4.2、起重吊索具、起重工具及吊耳每月定期由管理部会同各车间主任共同检查。
4.3、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负责吊索具的日常点检。
5、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
耐波特船用设备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