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锅炉的受压部件在使用中或试压时破裂,使压力在瞬间内降至对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
二、 由于锅炉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如筒壳变形、管端或焊缝泄露和爆管等),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三、 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的修理事故。
四、 司炉工违反劳动纪律或技术不成熟,违章作业,没有定期检修及检修质量不好,无水质处理或水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其它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五、 锅炉安全附件不全、不灵所造成的事故。
事故分析完毕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填入事故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