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定期检修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05日

一、 外部检查、检修在日常巡回检查中,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对日常不能处理的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停炉内、外部检查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安排在检修期间进行。
        二、 水压试验无特殊情况下,每6年进行一次。
        三、 水压及锅炉小修按实际情况随时安排。
        四、 中修每年一次,包括清除受热面水侧的水垢、受热面着火侧的烟火,清扫炉膛、烟道内灰渣及修安全附件、疏通压力表、水位表等汽水管系统,修理附属设备及电气设备,检修和校对各控制仪表等工作。
        五、 大修的期限应根据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定期检验等状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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