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检项目 | 类别 | 监检内容及要求 | 确认签字要求 | |
图 样 审 查 | 设计单位资格 | B | 图样审查:设计总图上应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印章,并应有设计、校对、审核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 图纸审查记录 |
容器类别划分 | B | 铸铁烘缸的类别划分应符合《容规》的规定。 | ||
制造和检验标准 | B | 设计图样所选用的标准应为现行标准,不能使用已废止的标准。 | ||
设计文件变更 | B | 审查设计变更文件的符合性。受检单位改变铸铁烘缸的结构(或材料)时,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证明。设计图样符合要求,监检员在见证文件上签字确认。 | ||
材料 | 主要受压元件证明、复验报告 | B | 材料: 1缸体、罐盖铸造时,试棒应符合以下规定。 (1)浇注缸体时,应至少浇三根单铸试棒浇铸,单铸试棒的制备应符合GB9439《灰铸铁件》的规定,拉力试样采用GB977规定的B型试样。 (2)每个烘缸至少进行一根试样的拉力试验,检验标准按GB9439的规定执行,若三根拉力试样均因有铸造缺陷使试验无效时,应从冒口上取三根拉力试样重新试验。 (3)铸造单位应按炉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并出具化验分析报告。 2 检查烘缸各部件的时效处理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3所有紧固件应符合设计图样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进行发黑处理。 | 试验报告上签字 |
材料标记移植 | B | 材料标记要清晰,监检员应核对烘缸部件上材料标记,是否齐全。 | 审查主要受压件检查记录 | |
部件检查 | 铸造、加工质量 | B | 1抽查各部件在铸造过程中的工艺执行情况。 2检查缸面的补孔质量,应满足QB2551-2002《造纸机械用铸铁烘缸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3缸体加工后,缸面硬度应达到HB170—240。 4检查烘缸的加工质量应符合“QB2551-2002”的有关规定。 | 检查检验记录 |
平衡试验 | 静、动平衡试验 | B | 外径≤2000mm时,当车速≤300mm/min时,以及直径>2000mm时的烘缸,当转速≤100r/min时,应进行静平衡校核,其剩余不平衡量应不超过烘缸自重的0.0005 | 试验记录 |
B | 外径≤2000mm时,当车速≤300mm/min时,以及直径>2000mm时的烘缸,当转速>100r/min时,必须进行动平衡试验,平衡品质不低于QB/T3917-1999规定的G4级。 | 试验记录 | ||
耐压试验 | 耐压试验 | A | 1监检人员必须确认需要监检的项目均已监检合格,受检单位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均有见证。 2监检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试验装置、试验程序、环境条件等,试验结果应符合《容规》等有关规定,合格后,监检员应在厂方有关工作见证上签字确认,并填写《水压试验监检记录表》。 | 压力试验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
出厂资料 | 出厂资料 | B | 监检员审查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正确、齐全,各责任人员均履行了签字手续,竣工图能反映该产品的实际制造情况。如竣工图有修改,签字手续应齐全。 | 在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盖监检员章 |
铭牌 | 铭牌 | B | 监检员检查产品铭牌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在铭牌上打监检钢印。 | 铭牌上打监检钢印 |
监检证书 | 监检证书 | 经监检合格的产品,监检人员应当根据《铸铁烘缸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表》的要求及时汇总、审核见证资料,并由监检单位出具《监检证书》。 监检证书一式三份,两份发送受检单位,一份存档。 | 加盖“检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 |
对工厂质保体系运转情况的评价 | 检查工厂在制造过程中质保体系是否运转正常,记载是否有应整改和加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