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安装单位负责起重机械安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8、安装单位安装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9、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证原件;
10、安装单位与使用或租赁单位的合同原件(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1、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原件;
12、总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监理旁站制度
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特殊工程必须要进行旁站监理:
1、制定旁站方案,包括旁站部位、旁站内容、旁站记录;
2、按照旁站方案进行旁站,如实填报旁站记录表,做好安全监理日志;
3、发现安全隐患或实际施工与已审批的方案施工,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进行处理。
(四)大型起重机械旁站过程中核查要点:
1、使用单位及安装单位的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监督。
2、核查安装单位、安装人员是否人证一致。
3、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在安装阶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五)大型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电梯)定期安全检查要点
1、塔身标准节、工作臂、平衡臂焊缝表面有无裂纹脱焊,焊缝有无明显缺陷,钢结构有无严重变形;
2、钢丝绳断丝是否超过标准或明显机变、扭结、严重断股现象;
3、吊钩防脱保险是否完好、有效;
4、力矩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幅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起升高度限位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起重量限制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8、各控制电器有无零位保护,各线路是否整齐、损伤、老化现象;
9、垂直度是否符合标准≤3‰,附墙搭设必须安全合理、可靠;
10、起升机构制动器调整的是否恰当灵敏、可靠;
11、标准节螺栓、地脚螺栓是否有松动、变形现象;
12、塔吊基础是否有积水、地脚螺栓有无被土掩埋现象。
(六)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施工:
(1)塔吊基础几何尺寸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2)塔吊基础砼强度必须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3)塔吊基础下地耐力必须复核,符合塔吊图纸要求;
(4)塔吊基础下不得有软地基,垃圾回填,并检查地质勘探报告,基础下不得有流砂或暗河;
(5)基础预埋螺栓必须符合塔吊设计图纸要求。
2、塔吊安装控制:
(1)首先审查安装单位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岗位证书,不得超越资质施工;
(2)审查安装拆除方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等;
(3)审查塔吊使用年限、型号,不得使用过期或淘汰产品。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4)检查塔吊外观,做常规性检查,观察其外观焊接,油漆防护情况,如外观较差,是不是需要补焊或焊接探伤试验,是否需重新刷漆;
(5)要求施工单位向安监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监部门检查资料,签署意见后可以进行安装(塔吊拆除同样要向安监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6)安装中总监派监理员进行旁站:
①检查汽车吊合格证和司机操作证。
②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组织指挥,检查操作工人是否具有操作证。
③检查总、分包单位的配合情况以及安全隔离措施。
④检查高强螺栓等配件合格证是否符合要求。
⑤监理根据以上内容,写好旁站记录。
3、塔吊检测:
(1)要求施工单位通知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对塔吊进行检测。检查检测结果,需要整改的内容整改完毕后总包单位领取检测合格证;
(2)未领到检测合格证,不得同意使用,施工单位使用则发暂停令;
(3)检测合格证领取后,要求施工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检测合格证、使用证、产权证三证复印件挂在塔吊上。
4、使用及维修保养:
(1)塔吊升节及附墙由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作好记录,旁站内容同安装要求;
(2)要求塔吊司机班前对各种限位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后才能使用;
(3)塔吊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多台塔吊同时使用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防塔吊碰撞措施报监理审查;
(5)坚持塔吊每两周进行一次维修保养,由安装单位负责,维修保养检查记录报监理组备查;
(6)平时监理组注意检查基坑内不得有积水,塔吊指挥是否跟班指挥,塔吊起吊重量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7)塔吊臂长范围内,临时工棚及道路应有双层安全防护棚;
(8)塔吊应使用专用开关箱,塔吊应有可靠防雷接地,并经测试合格;
(9)塔吊使用一年后必须进行重新检测。
3.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检查方法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内业及外业督促检查
内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核查施工企业上报的各项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安全事项措施,能否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并保证安全有序施工。
外业:现场监理人员勤于检查发现并提出问题所在,督促施工方依照安全操作要求作业。
3.3监理工作措施
监理工作的措施主要有: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3.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检查频率
3.4.1.定期检查 一般为:一周一次,参加人员为项目部主要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一月一次安全大检查;
3.4.2.专项检查: 对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专业安排专项检查,一般一个月一次;
3.4.3.不定期检查(针对性检查),也与专项检查基本一致,但也包括 季节性的:如台风、防汛、冬季、雨季等;假期前后的专项检查;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主管部门要求的针对性检查。
3.4.4.现场的安全监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并进行记录。
、施工用电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及分工
项目监理人员名单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专业 | 专、兼职 | 备注 |
1 | 总监 | | 土建 | 专职 | |
2 | 总代 | | 土建 | 专职 | |
3 | 专业监理 | | 土建 | 专职 | |
4 | 专业监理 | | 水暖 | 专职 | |
5 | 专业监理 | | 电气 | 专职 | |
6 | 安全监理 | | 土建 | 专职 | |
7 | 监理资料员 | | 土建兼资料 | 专职 | |
8 | 监理员 | | 土建 | 专职 | |
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4.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
2、明确各监理专业人员在建筑起重机械部分安全监理责任,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及特种工的资格审查工作。
6、审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7、审查建筑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