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做好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明确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使用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在所有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由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核发,我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统一悬挂。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
4、任何人未经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不得损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后,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统一负责领取更换。
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6.1特种设备主要运行参数、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信息;
6.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号和检验合格证书号;
6.3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
6.4负责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6.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6.6维保单位联系电话、维保负责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