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巡线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巡线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平稳清洁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管道巡线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管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线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输气队是能源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在公司范围内指导、监督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2)负责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相关制度。
        (4)负责引进和推广管道巡线管理的先进技术。
        (5)负责管道巡线的信息管理和各类报表、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输气队是管道巡线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
        (1)负责辖区管道的巡线管理工作,落实管道保护机构和人员,对管道线路安全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相关制度。
        (4)负责落实辖区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本辖区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管道巡线的监督考核。
        (7)负责组织辖区管道巡线管理人员和管道巡线工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
        (8)负责线路管理信息资料的手机、编制管道巡线周报。
        (9)负责组织落实管道巡线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10)负责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管道工和属地化巡线工的管理和考核。
        (12)负责收集GPS管道巡检管理系统所需的巡线数据。
        (13)负责在管道沿线设反打孔盗油信息员。
        (14)负责向辖区管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单位和群众宣传有关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输油管道安全知识。
        (15)负责及时了解本辖区管道线路、附属设备完好情况,以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环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相关信息。
        (16)负责发现管道安全隐患、管道故障和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7)负责建立巡线管理的各类信息、技术档案,编报管道巡线报表。
        (18)完成本辖区管道巡线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巡线模式
        第六条:根据管道沿线地理和社会环境,对社会依托较好的管段以雇佣属地化巡线工徒步巡线为主,以管道管理人员和管道保护工定期不定期巡查为辅,重点地段辅以徒步巡检。
        第四章 正常情况下的巡检
        第七条:巡线标准
        (1)实行日巡制,每日确保对管道巡检一次。
        (2)人口稠密、施工活动频繁、打孔盗油易发等地段加密巡检,汛期要加密巡检。
        (3)每周对重点防范地段不定期夜间巡检不少于两次。
        (4)对要求徒步巡线的地段,平均每十公里或1个关键要害部位聘用1名巡线工,每天沿管道徒步巡线或于固定部位看护,对交叉施工频繁的地段,可临时增加1名巡线工,或一个监护点临时聘用1名巡(看)护工,知道周边施工结束。不得一人多段巡线及一人多部位交替看护。
        (5)巡线人员对巡线过程中发生的水毁、三桩倾倒和移位、违章占压、违章动土、违章施工以及其影响管道安全行为现象,能独立处理和制止的,应立即处理和制止,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并加密该区域的巡线或进行现场监护。
        (6)巡线人员每天应将线路巡检、维护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中,并按要求向主管上级汇报。
        (7)巡线人员在应急状态下听从指挥,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第八条:巡线内容
        巡线人员应密切关注管道沿线地貌变化,管道沿线设施的完好性,沿线违章占压,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施工,周边社会活动情况,印记保护系统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管道是否发生露管,是否有人为破坏。
        (2)水工工程、阴极保护设施、管桥、管堤、管涵、三桩、警示牌、伴行路等管道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与管道同沟敷设的硅管、光缆、人手孔等是否裸露或完好。
        (3)管道两侧100m范围内,是否有机械施工行为。
        (4)管道两侧50m范围内,是否有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山和修建大型工程的问题,两侧500m范围内是否有爆破作业。
        (5)检查在管线中心线各5m范围内是否存在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问题。
        (6)对穿越河流的管道,在上下游100m内是否有修建码头、淘沙、挖泥、筑坝、炸鱼、水下爆破等危机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7)管道穿越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等交叉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新建、改扩建的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疏浚等穿越管道时实施保护措施的情况。
        (8)管道沿线是否有可疑人员或车辆出现、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翻挖动土迹象。
        (9)管道有无位移、漂浮、裸露、外防腐层破损等现象。
        (10)管沟是否塌陷,管道所经区域内地形、地貌有无明显变化。
        (11)护坡、埂坎、过水面等水工保护设施有无塌陷、损毁、机动或人为破坏等现象,特别是雨后是否有水毁发生。
        (12)是否有大型车辆在管道上方行驶辗压。
        (13)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章施工行为发生。
        (14)管道周边有无打孔盗油可疑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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