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阀室看护标准
(1)对社会依托条件较好的区段内的阀室(含检测点)可以设一人值守,值守执行如下标准:
a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b按规定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设备、物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室内有无漏水、渗水,消防器材是否损坏或过期等。
c每天检查是否有危及阀室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门窗是否损坏或丢失,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管道设施是否受损破坏,油品是否泄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汇报。
d检查阀室及安全影响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和明火,如有立即制止和消除。掌握所有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如遇中小火险在可控制情况下采取补救措施,对重大火险在第一时间上报火警。
f阀室采取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g保持阀及放空区卫生,周围无杂草。保持阀室的情节,相关物品必须摆设整齐。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件不得置于阀室。
h阀室严禁火种带入,不得穿钉子鞋出入。
i维护、养护进场道路,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j管道发生突发事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k认真学习和掌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调剂》管道保护、油品输送常识,并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
e值守员不得进行放空、排污、泄漏检测等工艺操作。
(2)对社会依托条件差的无人看护阀室(含检测点),要求每天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如下:
a围墙内外、四周有无攀登的脚印或其他可疑迹象。
b内外防盗门、排气口盲板螺栓、通风窗等是否完好。
c阀室院内外有无其他杂物和油污。
e阀室周围有无重车辗压的痕迹和油剂。
f阀室太阳能电池板是否完好。
第十条:巡线工、看护工汇报与记录
(1)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例行汇报。
(2)按要求对巡线日期、天气、巡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巡检路线、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处理情况向上级汇报及得到上级指令情况等进行记录。
(3)巡线人员每天巡线后应填写巡线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4)巡线记录是场站线路管理原始资料,也是监督和检查管道巡线工工作的重要手段,应由巡线工妥善保管。换发新记录本时,主管单位应及时将旧记录本统一收回、保管,作为线路管理原始档案予以保存。巡线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两年,涉及重大事件的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存档。
第十一条:输气队巡线管理要求
(1)输气队管道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辖区管道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运行单位巡线工作的落实情况。
(2)输气队管理人员每月对管道巡查不少于两次。
(3)输气队每周对所辖管段进行巡检不少于两次。
(4)每年春汛(3-5月)、5月(汛前)和每年9月中旬(汛后)结合汛前线路检查和汛后水毁调查工作的开展,(输气队)对所辖管段进行全面巡检。
(5)在每月值班记录中记录管道巡线工(看护工)反映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巡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1)熟悉并能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
(2)掌握输气管道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规程,数值管道相关规章制度。
(3)熟悉输气管道的运行常识。
(4)熟悉灾害自救和避灾常识。
(5)熟悉辖区内管道走向、水工保护、道路河流交叉点和重点看护部位及控制方案。
(6)了解当地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及主要灾害类型。
(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书面)表达能力。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巡检
第十三条:汛期巡线要求
(1)输气队根据汛期气象、水文预测及沿线情况,确定防汛重点地段。
(2)汛期输气队要加强线路检查和维护力度,线路管理人员要增加线路检查频次,每次降雨过后,巡线人员要对黄土塬、山区、河流穿越等重点管段实施加密巡线。
(3)汛期巡线要注意人身、车辆的安全。
第十四条:第三方施工部位的巡线或看护要求。
(1)对有施工征兆的点段进行加密巡线或看护。
(2)对未经我方审批办理手续的第三方施工进行制止。
(3)对已经审批同意的第三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护,并检查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方案。
第十五条:采矿区的巡线管理要求
(1)加密对采矿区管段的巡线。
(2)定期评估采矿区管段的安全性。
(3)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4)监控、掌握管道影响范围内的矿藏开采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巡线工的聘用、培训、待遇、考核、奖惩、解聘等,输气队根据公司人事部门关于社会用工的有关制度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报能源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输气队)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输气队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