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03日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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