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我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宝丰机务段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予以公布,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管理,强基达标”的方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加强超前防范,对安全生产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控制,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第三条 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目的是把安全工作与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融为一体;把安全管理与经济责任制融为一体;把行政管理与群众监督融为一体;把依法行政与科学管理融为一体;从制度上消除责任界定不清;在操作上消除结合部无人管理,互相推诿现象;从总体上强化对安全生产的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
第四条 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干部失职行为追究制度》和《责任事故个人有限赔偿办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委员:段长、党委书记。
委 员:党委副书记、各主管副段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组 员:安监室主任、人劳科长、党办主任、段办主任、财务科长、教育科长、技术科长、贯标办主任、保卫科长、验收室主任、党办干部助理、劳保员、工会生产劳动保护员。
主要任务是:
1、建立、健全本段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3、保证本段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有效实施;
1、车间专职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对本车间在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设备不良隐患,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及时逐级上报消除隐思。负责对现场作业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现场作业环境和生产设备存在着事故隐患时,有权责令停工,隐患消除后符合生产条件后方准继续作业。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车间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存档。
2、班组兼职安全员在班组长(车队指导组、领工区领工员)的领导下,对本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设备不良隐患,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及时逐级上报消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分为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分工(专业)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确立第一管理者直接负责和党政工团共同负责的原则,各主管副段长负责系统部门的分口管理责任制,各车间主任、书记、科室主任(科长)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安全管理和职能相关的安全管理,真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对上级保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分工(专业)负责制。建立段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段领导对所包保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
1、段长、党委书记对全段安全生产负总责,对直管科室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对包保车间的责任行车、人身、消防、交通等安全负有包保管理责任。
2、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团委书记对全段党员、团员安全生产负责,对直管科室的人身、消防、交通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对包保机车(人员)的责任行车、人身、消防、交通等安全负有包保管理责任。
一、段领导安全岗位职责
1、段长、党委书记安全岗位责任制由分局制定。
2、运用安全副段长
(1)运用安全副段长直接对段长、党委书记负责,对全段的安管理负责;对主管的部门安全管理负全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领导相关车间部门制定行车安全措施,并组织力量保措施计划的实施。
(5)组织领导制定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6)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干部和技术管理人员学习安全法规知识,并定期向工人进行
。
(7)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主管车间部门的党政正职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9)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0)每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月度安全分析会议,并对安全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11)每月定期参加运用车间安全会议。
3、党委副书记
(1)党委副书记直接对段长、党委书记负责,对主管的保卫科消防安全和主管科室及包保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2)参加对主管及包保部门的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3)定期组织检查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主管车间部门的党政正职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4)定期组织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5)每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4、工会主席
(1)工会主席直接对段长、党委书记负责,对全段安全管理、现场安全作业控制工作监督保障和包保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各类规定及劳动保护条例。
(3)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职工人身、设备安全落实情况;开展好劳动竞赛,选树典型,总结经验。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改进措施和督促整改;对现场安全作业控制进行巡视检查,并对安全进行分析,制定预防纠正措施。
(5)对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管理负责。
(6)每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5、检修副段长
(1)检修副段长直接对段长、党委书记负责。对分管部门的
管理负责。对生产中造成的有关行车、入身、消防、设备质量事故负责;
(2)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对分管部门的锅炉压力容器和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3)定期对分管的部门进行
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各项管理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4)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和技术管理入员学习安全法规知识,并定期向工人进行
。
(5)每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和机车质量分析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6)每月定期参加一次包保部门的安全会议。
6、经营副段长
(1)经营副段长直接对段长、党委书记负贵。对分管部门的
管理负责。对生产中造成的有关行车、人身、消防、设备质量事故负责。
(2)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每季组织一次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3)定期对分管的部门进行
管理。
(4)每月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建议。(5)每月定期参加包保部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