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全时监控,认真做好监控记录;不得在系统上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要确保软件正常使用,保证网络畅通。
二、值班期间确保实时监控所有营运车辆的位置、速度,对出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信息提示、电话警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三、录入、更新车辆基本信息、驾驶人信息、维修信息和保险等信息。每日统计、填写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情况。
四、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适时向夜间运行车辆发送安全和中途休息提示信息;
六、收到并确认特殊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信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人发送信息进行安全提示。
七、及时答复或处理车辆的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上报。
八、负责对例检合格的车辆例检单签注“GPS在线”或“GPS终端故障”印章。对夜间运行车辆停车休息记录进行历史轨迹回放核查,对记录与历史轨迹不予盖章。
九、新装、移机、换卡的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及时申报变更、核查车辆在线情况;确保车台在线、定位。
十、设置车辆最高运行监控限速速度,按车台运行线路限速要求、道路条件合理进行分段限速设置。
十一、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全天24小时的监控时间到位,各级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