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析倒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9日

1.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 发生事故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迅速报案,不得逃逸,事故发生后,不推诿,不回避,实事求是,主动认真检查,从中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凡发生事故立即启动“晋阳选煤厂交安委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预案”了解事故经过,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
        4. 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5. 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对本厂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发生事故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逐级追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驾驶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定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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