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车辆检查细则
1. 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2. 车辆发动机有无异响,漏油、汽、电、水,发动机表面有无油污。
3. 车辆灯光齐全,转向灯有效。
4. 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安全有效。
5. 车辆雨刷器、清洗器、后视镜、轮胎气压健全、有效。
6. 车辆行驶遵守厂规厂纪,在办公区域停车入位。
7. 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维修和保养。
8. 车辆的灭火器必须有效,三角架、备胎、修理工具随车携带,防盗措施健全。
9. 驾驶员有无带病行车,开斗气车、英雄车等。
10.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应该熟悉其性能和技术状况,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及时排除故障,经常保持车辆完好状态。
11. 驾驶员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12. 厂属车间按照“厂关于主生产区全天禁止停放非生产车辆”的通知内容,对本车间职工机动车辆、车主进行教育、管理,在生产车间所辖区域不得有非生产车辆停放。
13. 车间职工的非机动车存入指定存车处,生产及办公区域不得有随意乱停放现象。
14. 厂属各车间对职工,每年组织一次交通
培训,(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各种方法进行)。
二、车班车库检查细则
1. 车库无关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2. 车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不准兼作修理间,不准充电,禁止存放汽油,用过的棉纱,油布要及时清理。
3. 洗刷机器时,要将电瓶线断开,严禁明火作业。
4. 油箱、油路、化油器漏油,要立即修理,不准带病出车。
5. 入库停放时,首先要将车内清洁干净,不得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车头向里。
6. 配备的消防器要明确专人管理,有无随意挪动或非消防使用,器材要保持清洁和完好有效,司机及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三、小车班
1. 车班必须对车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查,做好记录。
2. 车班驾驶员是否按照要求培训,办理上岗证,并执证上岗。
3. 车班每周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及业务学习,要有记录。
4. 对违章、肇事,驾驶员要进行登记并培训教育考核。
5. 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无上岗证的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6. 车班按时完成交管部门安排的特殊任务。
7. 车班要制定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8. 车班要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度,要与在岗驾驶员签订责任书。
9. 车班
栏要每月更换一期,做好记录。
10. 厂办小车班在增加驾驶员时,是否经主管领导批准,经交安委备案、培训、办理上岗证。
11. 发生事故后,必须限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迅速报案。
12. 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厂交安委,不得隐瞒不报。
13. 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并及时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强防范措施,驾驶人员从中吸取教训,车班进行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