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驾驶车辆时需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 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三、 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四、 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规定的驾驶车辆类型不符的车辆;
五、 不准驾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车辆;
六、 不准酒后开车;
七、 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八、 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九、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十、 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十一、车门、车辆没关好时,不准行车;
十二、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时须戴安全头盔;
十三、在患有防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