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七条 在公司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八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 厂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对职工上下班的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
第四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证件不得漏检。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第四十二条 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头盔)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公司要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戴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保卫部人员可根据规定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 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5公里以下。
第四十四条 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第四十五条 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第四十六条 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第四十七条 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第四十八条 晚上加班超过8点的及运行夜班的,尤其是女工,强调员工不要回家,在宿舍住宿,运行夜班的可在晚8点前到厂。严谨前夜下班、后夜上班独自回家、到厂,如必须夜间上下班的,必须三人以上结伴而行。
第四十九条 夜间走路不要穿小巷,就算走远路也要尽量往大马路走,如果人行道上非常黑暗,可以靠着马路边上走,往人多的地方走。注意你身后是否有可疑人员跟随,并及时求救。
第五十条 不要随便搭陌生人的顺风车,打出租车要看好车牌号,并看清车主的面貌,上车后立即电话通知家人所乘车车牌号以及预计到家时间。
第五十一条 乘电梯要注意里面有没有人,看清里面人的长相,观察他是不是向你靠拢,尽量往电梯门口靠,一旦发生什么事可快速拍打各个楼层的指示灯。
第五十二条 可事先给家人打个电话,或请家人接站。
第五十三条 前夜下班、后夜上班带一些手电筒类硬物,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手电筒照犯罪分子的眼睛,或是用身上硬物敲打防身。
第五十四条 在下夜班时手机等通讯工具要做好设置,以便发生事情可以快速播打报警电话和与家人联系。
第五十五条 汛期或洪水期间,遇到河道涨水、危桥、塌方路段,要谨慎行驶,不要逾越警戒路段冒险行驶。
第五章 考核
第五十六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