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吊时使用的锚链必须用专用连接环连接并带双螺帽拧满扣,起吊的物料必须捆绑牢靠,起吊时保持平衡,防止发生滑脱伤人。吊起的重物不得交班,必须当班人员完成作业。
10)使用倒链起吊,挂钩严禁侧向受力,保持起吊平衡。多点同时起吊作业时,选在的起吊点要合理,确保受力均衡。
11)严禁斜线提升及大角度(≥30°)起吊物料。
三、物料运输作业
1、轨道质量、车场铺设
1)轨道质量:线路铺轨位置必须符合巷道断面设计,其扣件必须使用标准的与轨型相符的正规扣件并齐全、牢固,变坡点必须使用标准曲轨变坡,轨道质量符合标准化要求。
2)车场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车场必须水平,阻车器往里有效长度不得小于10米,斜坡上部车场从变坡点开始向车场方向设下滑坡道,其坡度≤5‰,防止车辆摘钩后或未挂好自行滑入斜巷。
2、安全设施设置
1)各种形式的防跑车装置必须与轨型匹配,固定牢靠。
2)防跑车装置(阻车器)设置
(1)大巷存放车场两侧距离边界道岔不小于7m位置以及小巷口来车方向距离小巷口不小于2m的位置各设置一组阻车器。小巷内存放车车场两侧距离车场边界道岔不小于5米位置分别设置一道阻车器。
(2)运输大巷各小巷口道岔以里3-5米(直道上)必须设置一组阻车器(同时阻车器距离风门不小于2m);
(3)倾斜运输线路的上部车场口,在距变坡点约2m的水平线路处安设一组防跑车装置。
(4)斜巷下部车场距起坡点(挂车数*车长+2)m 的水平线路处,必需设一组防跑车装置。
(5)采掘顺槽内各车场
A、背斜巷道在平车场两端,距变坡点以里1.5m?2m处各安装一套阻车器。
B、向斜巷道车场两端各安装一套阻车器,一端开启使用时,另一端必须保持关闭状态,严禁两端同时作业。
C、有分支或交叉口的运输线路,必须在支线口、交叉口两端安装一套能够保证只有一条通路的阻车器。
D、斜巷掘进,在距掘进头15m?20m处必须安装一套阻车器,并随掘进头推进而前移。
3)跑车防护装置(手动挡车栏、钢丝绳捞车器、雷达捕车器)设置
(1)在上部车场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安装一组挡车栏或挡车器。
(2)上部车场变坡点下方约20m处,安装一组跑车防护装置,同时可替代本条前款1中的挡车栏。
(3)斜巷中部从第一组跑车防护装置安装位置算起,按以下规定设置:
A、坡巷长度≤100m或者与上组跑车防护装置至下部车场距离不足100m时,中部可不设跑车防护装置,在其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约20m处,安装一组跑车防护装置。
B、坡度在8°及以下时,各跑车防护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50m。
C、坡度在8°以上时,各跑车防护装置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0m。
(4)坡巷长度≤30m,只在下部车场起坡点以上约3?5m处设一组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可以是手动操作的挡车栏。
4)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设置必须按规定设置,必须齐全可靠,阻车器并处于常闭状态,车辆通过后及时关闭。
3、绞车安装
1)固定要求
(1)绞车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固定或地锚固定。
(2)临时绞车(使用期在 2个月以下的绞车)可用压戗柱固定。
(3)遇底板松软、构造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混凝土基础或地锚固定的,必须使用压戗柱固定。
(4)坡度在25度及以上的斜坡安装的提升绞车,以及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运输期间,提放支架等大型设备的系统巷斜坡及顺槽内15度以上斜坡安装的提升绞车,必须采用地锚加压戗柱方式固定。
2)固定方法
(1)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时,混凝土基础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且深度不得小于1.2m,平面长宽每侧距机座最外沿处不得小于0.2m。
(2)使用地锚固定时:
A、使用锚杆固定小绞车时,必须使用金属锚杆,锚杆杆体直径不小于20mm,固定绞车时应加设直径为80~100mm厚 6~8mm钢板垫板,紧固螺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如戴双帽紧固或带平弹垫固定)。
B、地锚采用φ20×1800mm的树脂锚杆锚固,锚固深度不小于1.4米,每眼配用一支φ23×1000mm的树脂锚固剂进行锚固,绞车锚固力JD-11.4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0KN,JD-25、JD-40绞车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70KN。要求锚杆必须根根测试锚固力,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地锚数量:JD-11.4绞车配本身底座固定时为4根,并戴垫板固定;JD-11.4 、JD-25、JD-40绞车配槽钢(槽钢规格不小于16#)底座固定时地锚数量为8根,并戴n形卡(厚度不小于10mm,宽度不小于100mm)和垫板固定。其它绞车配槽钢(槽钢规格不小于16#)底座固定时,地锚数量不少于8根,规格及要求同上。
C、严禁私自更改绞车设计底座及安装形式。
(3)采用压柱、戗柱固定绞车时:
A、采用四根压柱、二根戗柱固定。
B、四根压柱应打在前后部各两根,且垂直于顶板,戗柱应打在绞车前部两侧,并前倾与顶板成75°至80°角,各柱下部均要支在绞车底座上,柱顶要有100mm深度的柱窝(假顶除外)。
C、压、戗柱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优质木材,并要打紧背牢,压、戗柱柱顶还必须使用双股铅丝等与巷顶支护等连接牢靠。
(4)正常情况绞车必须正向牵引运输,特殊情况使用倒反绞车运输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使用耙岩机与绞车配套装运方式的轨道运输线路,在上山掘进施工期间,可采用倒反绞车方式运输,临时使用变向轮设施。并且,当巷道掘进到达斜坡上部车场并具备绞车安装条件后,必须及时在斜坡上部车场安装绞车,实现正向提升,取消变向轮设施。
B、斜坡上车场初次安装绞车,绞车自坡下向坡上提升运输时,以及巷道拆除回收,斜坡上车场绞车自坡上向坡下下放运输时,提前在斜坡下车场另安装一部绞车,上车场安装变向轮设施,使用倒反绞车运输方式对上部绞车进行迁移。其它任何情况严禁使用变向轮倒反绞车运输。
C、变向轮选用直径不小于40cm的平式变向轮,其防护罩要齐全坚固。
D、变向轮的安装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使用倒反绞车运输时,变向轮需三根以上托钩固定,托钩倾斜插入底板基岩,向后倾斜75~80°,插入深度不得小于0.9m,变向轮需用老汉柱固定时,老汉柱必须是直径24cm以上的优质木材,老汉柱倾角为75~80°,柱顶必须有100mm以上柱窝,打紧背牢。使用双球头钢丝绳连接时,绳卡不少于三道。
同时:采用老汉柱固定时,老汉柱柱底必须打在实底上,并有200mm以上柱窝;遇托钩打不住的情况时,也可采用地锚固定的方法:地锚选用≥φ28mm×1.8m专用螺纹钢锚杆,数量不少于6根,每根锚杆配一支φ23×1000mm超快速树脂药卷锚固,每根锚杆的锚固力均不小于7t,配套用规格为122×250mm 的29U拱形棚改制的铁托板,锚杆端头戴双帽紧固;双球头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15.5mm,绳环有效圈数不少于两圈,绳卡规格与钢丝绳配套,卡在钢丝绳两端头重叠部分并均匀布置。
E、倒反运输绞车前必须设防护柱,以及司机操作位置后方1m处必须设防护柱或在绞车司机操作侧开凿躲避硐(10°以上斜巷下部安放绞车时,绞车前后必须有防护墙或一排防护柱,同时在绞车司机操作侧要有躲避硐),每侧防护柱的数量不少于两根,选用柱径不小于200mm的优质木材,要求支设稳固可靠,开凿躲避硐时规格尺寸同前。
F、严禁采用绞车自移方式运输。
3)安装要求
(1)安装小绞车要选择围岩较稳定的地点,绞车前后5m内的支架应加强维护,浮煤、浮矸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淋水,周围不得堆放材料。绞车不得安装在摘挂钩车场范围内。
(2)绞车安装好后,绞车最突出部位(包括电机、压柱、戗柱及绞车底座)与轨道不小于700mm,与巷道帮的距离不小于250mm,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1m?的空间。如巷道宽度不够时必须开掘绞车硐。绞车安装方向要正,其钢丝绳的牵引方向要与轨道和车辆运行方向适中,防止跑偏。
(3)绞车护绳板完整、牢固,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
(4)绞车滚筒排绳整齐、不咬绳、不跳绳。
(5)绞车钢丝绳必须与绞车相匹配,长度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绞车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
(6)绞车配用钢丝绳规格及钢丝绳大钩钩头绳卡要求:
绞车型号 JD-11.4 JD-25 JD-40
绳径(mm) 15.5 18.5 21.5 24 28 32 32~38
绳卡(≥个) 3 4 4 5 5 6 6
绳卡间距(≥mm) 100 130 140 150 180 200 240
通常绞车大钩钩头端第一道绳卡专用于固定大钩绳皮,其后绳卡同时固定保险绳,故大钩绳卡通常较上述规定多一道绳卡。
绞车使用钢丝绳必须选用绞车标准配用的钢丝绳,严禁选用规格与绞车不相符的钢丝绳,严禁使用4分钢丝绳做绞车绳用。
(7)钢丝绳大钩钩头必须上好绳皮,使钢丝绳弯曲处呈一定的弧度而防止急剧弯曲扭折和折断破裂。
(8)斜巷运输绞车必须加装保险绳,并与车尾巴进行捆绑连接。保险绳直径及规格应与主绳相同,并与主绳连接牢固,保险绳在大钩端及保险绳钩头端绳卡数量要求及卡绳间距与主绳大钩钩头要求相同,保险绳长度根据拉车数及矿车车型确定,并满足规定牵引车数的长度及满足大型材料运输时的要求。如果矿车连接处不能同时挂保险绳和车尾巴时,其保险绳绳径可略小于主绳直径1~2个等级(如主绳直径18.5mm,下两个等级分别为17.0mm,15.5mm),也可采用不上保护绳皮的办法。用做保险绳的钢丝绳,要求无死弯、无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并不得有断丝等。
4、绞车正向提升信号
1)绞车提升信号为“语音声光双向信号”,信号实行二级传递,即:下车场--上车场,上车场--绞车处。
2)运输绞车信号设施必须声光兼备,双向对打,通话清晰畅通。
3)信号安装位置:绞车处信号及压扣必须上正规五小电器牌板固定稳固并悬挂在绞车司机操作侧,在司机视线范围内并方便操作的位置,其他车场处的信号设施必须安设在信号硐(躲避硐)口或牵引区以外的安全位置,方便信号工操作的安全位置,不得设置在绞车牵引区内。
4)绞车信号规定:一声停、二声上车、三声下车、四声慢上车、五声慢下车、乱点为事故点。车场各信号必须有明确的标志及编码,标明是坡上信号、坡下信号、绞车房信号等。
5)一条斜坡有两个以上的路口(包括上、下部车场)进出车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岗位点以区分,信号发送方式为“岗位点+开车点”及“停点+岗位点”。
6)在倾斜坡道上装卸车时,必须另设专用联系信号,作业前必须相互联系好。
7)对于两个或多个掘进头共用一个车场,或轨道有分叉(车场内轨道分叉不在此限),交叉时必须采用闭塞信号,以保证一处通车时,它处均不得通行。
8)倒反绞车运输时的绞车信号的设置及操作使用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5、躲避硐(信号硐设置)设置
1)斜巷运输的下部车场必须有躲避硐。
2)上部车场平巷段,牵引钢丝绳受力外侧帮必须有信号硐室(巷道内安设有皮带机等设备,信号硐不能设置在钢丝绳受力外侧帮时,与绞车同侧安设,信号硐必须设专职信号工,下放车作业时上车场推车人员站在车后靠近皮带设备的一侧,推车过变坡点后绞车停车,人员撤离到警戒区外方可正常下放车辆)。
3)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兼作行人的无极绳运输斜巷,必须在人行道一侧设置躲避硐,每隔40m一个。
4)以上躲避硐的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1.0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6、绞车运输实行牌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