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18日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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