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06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太原市液化石油制品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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