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汛期行车安全,特根据《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铁运〔2005〕182)第四章“汛期安全行车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工务系统细则
2.1 加强汛期值班力量。要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汛期,各单位要做好轨道车、汽车司机的安排工作,安排专人值班,随时掌握防洪信息,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防洪办至少要有2人以上专职日常防洪工作,其它系统要有1人负责日常防洪工作。主汛期各工务(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要安排专人轮流昼夜值班。站段防洪办要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创造条件。
2.2 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2.2.1 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鹰潭工机段加强与当地市县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联系,签订合同,建立信息联系,及时获取重要雨情、水情、库情信息;要有专人经常观看带有铁路线的卫星云图、雷达图(维艾思气象信息网每小时刷新全国铁路沿线的降雨云图网址http://www.wis.com.cn/mor/logon.wis),充分利用铁路沿线雨量计,对管内雨情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各级防洪主管工程师对管内重要天气过程,要力求做到“了解中期、掌握短期、跟踪实况、及时预警”。汛期工务段、车间和班组负责人要每天了解降雨情况和未来天气预报。沪昆线160km/h以上地段,车间、班组应力求及时掌握局部雨情雨强,快速应对,安排上道巡检,尽早发现隐患。
2.2.2 细化降雨量警戒制度。对所有高度危险地段,汛期必须派人看守,对中度危险地段,汛期实行以雨为令、分段包保、冒雨检查。以雨为令要建立在对雨量及时准确观测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抗洪能力分区段制定雨量警戒线,确定降雨量注意、危急警戒值。为了确保提速铁路汛期安全,各工务站段要研究塌方断道与雨量值的关系,提供科学的警戒线数值,严格《关于发布路局汛期桥梁洪水警戒制度的通知》(工桥〔2006〕68号)规定的降雨量(洪水位)警戒防范制度。进入汛期,当降雨未达到注意警戒值时,各雨量观察点注意雨量观测;当降雨量(洪水位)达注意警戒值时,有专人24小时负责雨量观测,并向段调度汇报雨情,向相关线桥车间、巡养站、工区通报雨情;工务段调度及时向工务处调度汇报雨情,向有关线桥车间、施工单位或指挥部调度通报雨情,相关工程指挥部应及时将雨情传达到各有关施工单位。当降雨量达到危急警戒值时,雨量观测员除向相关线桥车间、巡养站、工区通报雨情及向段调度汇报雨情外,还应每隔30分钟向段调度汇报一次雨情;工务段调度除向相关单位通报雨情外,还应向降雨区段的车务段、机务段值班室通报雨情,并每隔1小时在路局防洪办网页上刷新一次最新雨量数据;此时工务处调度向调度所,以及机务处调度通报雨情,路局有关部门要适时浏览路局防洪网页(http://10.158.2.47/fanghong/“防洪信息日报表” 或“危险信息”),及时掌握雨情。
2.2.3 落实分段包保,加强雨中检查。工务部门雨季责任区段划分要覆盖到管内所有线路、路桥设备(责任区段划分不得有断带),分段包保到班组。每一个班组长都要明确自己的包保地段,各线路、路桥车间主任要做到心中有数,能督促班组适时上道检查。遇大雨及以上强降雨,要安排技术干部添乘机车检查。当降雨量(洪水位)达注意警戒值时,包保区段的工区(巡养站)必须对汛期重点危险地点及可能发生水害的处所进行检查,并与各抢修机械点进行试联系,可适当扣平板车备用;当降雨量(洪水位)达危险警戒值时,该区段工务人员必须停止正常的养护维修作业,全员上道分批轮班检查全部设备,工务段、车间安排添乘机车、开行轨道车、摘单机或其他方式进入区间检查,在雨停24小时以后方可停止巡查;当连续雨量超过危急警戒值可能发生水害时,对高度危险地点加强看守,必须增加出巡密度,增加添乘机车加强检查区间,超危急警戒线区段大型抢修机械上平板车待命。当连续降雨超过危急警戒线,降雨强度不减,开始发生水害时,各工务段根据添乘检查情况及地面巡查报告,经与路局防洪办研究,可以考虑调整区间列车运行条件,如大区间减速慢行甚至封锁检查等。
2.2.4 加强雨后检查。注意雨后对设备的检查。各站段防洪技术主管、车间主任、工班长等是雨后检查的主要力量。要对防洪重点地段、水害地段及铁路周边环境认真进行检查,对管内设备动态变化做到心中有数。对水损设备如路基冲沟、陷坑、挡墙裂缝等要及时安排整治,重要病害逐级汇报。工务巡道工除对线路进行正常巡查外,要加强对防洪重点地段的巡视。
2.2.5 严格汛期防洪添乘检查制度。当降雨量有一处达到注意警戒值的线路,要求安排干部添乘每趟重点列车即Z、D字头列车;有干部添乘机车或(轨道车)检查区间,添乘交路覆盖管内线路;添乘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向工务处调度汇报添乘情况(开车前向工调汇报添乘车次、司机姓名、机车型号等)。当连续降雨量超过危急警戒值、降雨强度不减、开始发生水害时,各工务段要及时将添乘检查情况及地面巡查情况向路局报告,经路局防洪指挥部研究后,予以调整区间列车运行条件。
2.2.6 充分发挥机车乘务员汛期行车安全的最后保障作用。工务段要将汛危地段通告有关机务段,机务段要在机车上公告各汛危地段,突出提示重点了望观测处所,需限速时,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由列车调度员布置机车乘务员限速运行。一旦发生灾害,能有效停车,防止事故的发生、扩大。对于设置看守需守机联控的危险地段,机务、工务要认真执行“守机”联控制度。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瞭望制度。
2.2.7 加强防洪抢险工作,全力以赴抢通水害。一旦灾害发生,工务线桥路工长(车间主任),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把水害初步情况汇报到工务段、工务段汇报到路局。工务段领导和技术人员要尽快赶到现场,进一步查明详细灾情,提出抢修方案,及时报告路局,启动有关应急预案。段领导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同时组织材料、机械、劳力同步赶往现场,以便及时投入抢修。人工抢修时间在2小时内的不动用大修机械,在2小时以上的申请动用机械,要早决策,早计划。要及时联系电务、供电等单位,同时做好现场电话、照明等工作,电务、供电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水害抢修工作。工务工区或施工单位在接到水害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报告,从发现时刻算起,工务段调度在10分钟内报达路局工务处调度,若遇断道或需慢行,则同时报路局调度所,并在1小时内书面汇报水害情况。特殊情况下,现场水害准确信息传递至路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发生险情时,应坚决贯彻“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及时报告、及时慢行、封锁区间或拦停列车,“宁错拦,不错放”,杜绝冒险放行列车。前方情况不明,可能出现险情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放行旅客列车,工务段、车间通过车站向行调申请登乘单机、轨道车检查,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2.3 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
2.3.1 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各工务段,九江桥工、支线综合段,每日7时前整理好前一日防洪信息并按规定格式上报至防洪办网页指定位置,没有发生水害断道或水害慢行也要坚持报告。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各单位一定要保证必要的硬件投入,按照铁道部防洪办有关要求,安装、培训铁路防洪信息系统,将有关水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路局科研所要进一步完善防洪网。
第三章 电务系统细则
3.1 加强汛期值班力量。电务系统各单位和铁通公司加强汛期值班、抢险指挥及信息传递工作。各单位汛期要安排专业人员及专职司机昼夜值班,应急抢修人员坚守岗位,一旦发生水害、雷害,保证抢险人员、物资和应急设备迅速到位,本着“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设备正常使用,确保铁路运输生产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人员坚守岗位,随叫随到。严格值班和交班制度,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部门、路局防洪办的联系,及时了解汛情和水文资料,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
3.2 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3.2.1 铁路局电务处调度接铁道部电务调度或路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救援指挥中心、路局调度所值班主任启动应急通信的通知后,确定救援等级,并立即通知铁通南昌铁道事业部调度和相关电务段调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处领导。处领导必须亲自到路局调度所了解险情,并根据需要指派人员赶赴抢险现场或亲自赶赴现场,同时安排一名处领导在调度所协调抢险处理,随时调配救援人员和抢修器材。
3.2.2 各级调度要及时掌握应急通信救援工作的动态进程,尤其对图传工作各个环节需有详细的记录。实施应急通信人员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逐级上报至电务处调度。到达现场后手机、静图传送平行作业,图片应有铁路参照物并能反映现场情况。
3.2.3 通信网络的应急工作要按照全程全网、协调配合的原则办理。其指挥关系为:网管中心→上部端站→下部端站。 电务段通信网络的应急通信工作接受相关铁通分公司指挥中心的调度与指挥,并应建立日常协调配合制度和联系方式。福州电务段要加强与铁通公司的联系,协调和理顺应急通信中相互间的关系,根据全程全网的原则,严格按应急通信指挥流程组织做好应急通信。
3.2.4 铁通省网管中心要根据省公司网运部下达的应急预案处理指令,协调、指挥相关节点的通信网络中心机房(端站),并对紧急事件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报告。各市公司网管和维护中心作为应急预案的实施实体,在接到上级指挥命令时,负责对电路、设备等的更换、倒代操作以及相关数据的更改、制作等工作。
3.2.5 救援现场的应急通信工作要接受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做好应急电话的挂接与守侯,应急图像的拍摄与传输等工作。
3.2.6 闽赣两省铁通分公司、电务段在接到启动通信应急预案和抢险救援命令后,相关应急通信行动部门应立即奔赴事件现场,并在1小时内接通“117”立接台至事件现场的应急抢险电话、铁路局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所)至事件现场的应急抢险专用电话或行调电话以及铁路专网自动电话。
3.2.7 各级应急通信人员赶赴现场安装电话、电力照明时必须同时携带专用手机,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做到应急电话安装和现场图像上传同步进行。
3.2.8 落实分段包保,加强雨中、雨后检查。防洪设备检查实行分段、分线、领导包保和记名检查制度,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汛期电务段应组织人员对管内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电缆沟、排水沟进行检查清理,保证排水畅通。防洪期间,各车间、工区对水害危险地段的设备应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除采取临时措施外,要及时上报。
3.2.9 全面认真排查设备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加强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对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安全造成危害的检查。汛期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对通信、信号线路进行巡回检查的制度,做到隐患、险情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2.10 加强对新的路基及工程施工地段的巡视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边坡处的高柱信号机、区间设备、新设备、驼峰缓行器等设备的基础情况,以及铁路应急通信设备、区间通话柱、桥隧守护和道口通信、信号、电力设备等,对基础不牢的及时采取措施加固。
3.2.11 对各种箱盒、信号机构、电动转辙机等室外设备要加强密封检查,确保汛期正常工作。
3.2.12 加强汛期通信网络、信号微机监测、运行监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充分发挥通信网管及微机监测作用,把故障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2.13 加强机车信号、机车监控装置、铁路专用通信、无线列调设备检查、测试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汛期机车出入库检查、测试工作,严禁代签、预签,漏检漏修或只检不修、简化作业程序等违章违规作业,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确保无线列调、机车监控装置、机车信号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站、车电台通话良好。
3.2.14 认真执行铁道部和路局绿化办要求,加强危树的检查和处理,落实危树的修枝砍伐工作,对可能侵限、遮挡信号的危树,采取削顶、截枝、砍伐等措施,抓紧进行处理。
3.2.15 对铁路运输重要电路采用不同路由、不同传输系统进行多种保护措施,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自愈功能,保证长途传输网、交换网、数据网、互联网以及铁路其他重要业务网络的畅通。
3.2.16 铁通分公司各电话所指定专人负责对“117”立接台进行检查,保证运用良好,发生抢险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准确地接通抢险电话,保证站、车及抢险地段通话良好,静图服务器24小时开机,设备处于自动转发状态,确保抢险现场通信畅通。
3.2.17 对应急备品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应急备品备件全部配备到位,状态良好。严格按应急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备足相应抢修料具,满足抢险需要。
3.2.18 加强对通信、信号设备设备防雷装置及防雷地线检查测试,在汛期前做到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确保接地电阻合格。对发生雷害设备及雷害站(场)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确保设备良好。
3.2.19 加强防洪抢险工作,全力以赴抢通水害。发生水害时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上报灾情,把发生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调查清楚向各自防汛指挥部汇报,并及时上报电务处调度及路局相关部门和领导,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修。各单位值班领导应在10分钟内赶到各自调度室组织指挥抢险或故障处理。发生险情后,各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组织指挥抢险(修)工作,如发生较为严重险情时,各单位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树立大局观念,积极配合好其它系统的防洪抢险。出现灾害事故白天应在15分钟,晚上应在20分钟内出发,到达现场后,在场干部应立即与现场总指挥取得联系,按现场总指挥要求协调抢险。
3.3 做好防洪信息汇报和水害统计工作。
3.3.1 汛期要建立防洪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影响行车的水害,现场水害信息(包括图片、录像资料)必须及时上传至上级部门,以供领导分析、指挥决策,不得延误抢修时机。
第四章 机务系统细则
4.1 机务站段
4.1.1 加强汛期值班力量。?机务系统各部门、要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汛期,各机务段领导、运用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与路局调度所和工务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各区段雨情,并通过出乘前的“三交三问”向出乘机车乘务员传达,并利用适当的通讯方式向途中机车乘务员传达天气变化情况。同时安排好汽车司机的值班工作。各救援列车加强值班,做好随时出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救援列车出动,运用车间负责人及抢修队应随救援列车一同出动。段领导应迅速赶往现场,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组织制定救援初步方案,到达现场后,按方案及时组织救援。在台风、防洪期间接到水害报告,立即向领导汇报,启动台风、防洪应急响应程序。因水害引起行车事故时,按照行车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行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1.2 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警。
4.1.2.1 所有人员在接路局抢险通知后,在20分钟内必须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根据路局防洪命令,赶赴抢险现场或在调度所指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系统防洪防台的组织工作,按照路局的指令要求,安全迅速有序地确保抢修抢险任务的全面完成。其他人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要求赶赴现场,统一协助抢修抢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2 发生灾情救援时,须顾全大局,严肃防洪纪律,服从统一指挥,机务段必须有一名主管副段长在机调室组织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