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口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30日
8.1作业负责人是碰口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碰口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8.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操作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各部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碰口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3作业前,作业单位的作业指挥人必须对所有参与碰口作业的人员进行碰口作业方案、应急措施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碰口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施工安全险情或接到动火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9.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9.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9.3应熟悉应急预案,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9.4作业前,必须对照《碰口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碰口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5必须佩带通信仪器和工具,坚守岗位,在作业全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9.6完工后,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后方可撤离。
10碰口作业监督人职责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0.1必须全面了解碰口作业部位的生产运行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对碰口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0.2熟悉作业计划程序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0.3作业前,必须对照《碰口作业方案》逐项检查作业部位、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碰口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碰口作业许可证》;
10.4监督碰口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碰口作业方案》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0.5碰口作业方案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部位不符,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有权停止作业、收回《碰口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0.6作业完工后,作业监督对现场进行复查。
11碰口作业的其他要求
11.1碰口作业除现场监督人外,原则上作业部门副职以上干部也须到场监督。
11.2安全保卫部应不定时派员参加作业检查监督。
11.3作业过程中,作业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不可相互兼职,必须由三人分别负责;每隔30分钟必须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无燃气泄漏。
11.4作业结束后,对管线连接段进行稳压,检验碰口处气密性是否正常。
12附则
13.1《碰口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2.2《碰口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风险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1
未定时检测
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测,确保燃气无泄漏。
2
作业过程中,燃气外泄
作业过程中,遇有燃气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3
监护不当
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并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4
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作业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灭火器等。
5
设计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其他特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许可证。
6
作业后清理现场
作业后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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