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于树华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组织制定和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公司开展职工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六、组织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种基础资料档案。
七、组织落实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不吸取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九、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