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货柜及运输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卸、运输及仓储等情况下。
3、职责
3.1仓管:负责货物的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货物日常安全的维护。
3.2业务:负责订柜相关业务资料的核定,货柜进出的检查。
3.3报关员:负责与海关通关,督察货物的安全交关。
3.4保安员:负责货物及车辆人员进出的检查与控制,监视与纪录整个过程,并保持纪录。
4、内容和要求
4.1提前订柜与合格承运方选取
4.1.1业务部与生产不确认产品按量生产完成前20天通知业务部订柜。
4.1.2业务部得到通知后,核实客户订单及货物信息(如数量、规格、型号、交期等内容)做到单单相符后准备订柜,并提交相关报关资料给报关员准备报关。
4.2选取合格承运公司
A、客户有指定,按客户指定的为准。
B、如客户没有要求,公司自行选用由C-TPAT安全管理程序的公司承运方。
C、合格的承运方是负责的安全检查要求全符合本司安全手册规定的运输单位及个人。
4.3提取货柜
A、业务及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及结合客户货物情况,预算需求量。
B、向运输公司对订柜及相关资料的办理。
C、准备核实装柜资料,报关资料。
D、提柜当日,业务部必须提前预约,货柜车辆抵达时间,并通知保安部。
4.4货柜抵达工厂的管理
4.4.1首先保安人员必须以报关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货柜检查纪录登记表》并对货柜进行验收。
4.4.2保安联络业务部人员对司机的合法身份进行检查无误后,引领到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交由对口工作人员接待。
4.4.3货柜及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内容
1)必须在装向前检查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七点检查原则进行;
A:集装箱检查部位
前板/左右侧/底板、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和下方
a)前板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
用 40 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 柜前至后门内侧的距离是 40 尺柜应该是39.5 "或 12.01M,20 尺柜 19.4 "或 5.89M。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b)左右边
查看横梁异常修复。
查看侧壁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用工具敲打,确认有空的回声。
(c)底板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 40 尺柜和 20 尺柜的高度应该是 7"、10"。
确认底部平整,所有高度是一样的。
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d)顶部
顶部的外形不能是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
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 例如:正常情况下, 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
或者和角部挡块的顶部齐平。
确定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查看内外顶部内外侧异常修复。
(e)内外门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
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f )底部 / 起落架
进厂装柜前检测柜子的底盘和外观。
检测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都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
的东西固定在起落架上。
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B:隐蔽间隔
检查有无新刷的油漆, 焦木或填充剂类的, 检查有无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
异。
C:结构
检查前后柱子有无裂缝
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有丢失或紧固件分离。
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无妨碍箱门操作或关牢
的缺损例如曲折、弯曲、凹陷等。
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底箱是否破损。
2)如果发现集装箱及运输工具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如果集装箱没有清空或者结构不安全,必须在《异常货柜登记表》登记,通知供柜方更换新的集装箱。
3)只有检验合格的货柜及运输工具才可以进入相应的停放区,在业务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作业。
4)业务人员核实柜号及尺寸,是否安全,是否清空等方可在对口业务人员牵引与监督进入相应安全场所。
4.5装柜
4.5.1确认没有任何异常的车辆及货柜停入指定装柜区业务人员对货柜进行装货前及装运后的拍照。
4.5.2指定货柜装运管理人员及监管保安必须增强安保措施并在控制范围内再组织装运本司货物。
4.5.3本司为保证上柜时的一切安全,本司有专人领队,指定协同。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装柜区或停货柜的区域。如果发现未经许可的进入或者其他损害,必须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必要时必须上报上级领导,查明损害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5.4仓管或负责上柜人员依相关资料核实好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才可以进行监装:
A)柜号,铅封号,车牌号,装货明细表、司机身份核实记录
B)货物名称,货号,原产地,数量,件重尺,重量,po号、标签等
C)以上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4.5.5货物必须是可控制,安全的储存在区内,发现异样,必须检查无漏溢或破损现象后,才可安排装柜。
4.5.6转运过程中如果途中停止,必须加锁或对对人员监视。
4.5.7装货完毕后,主管应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在其旁标注产品数目,盖章。
4.5.8无论合适装卸货物,都必须清点数目,并核对相关数据,管理人员必须复查任何差异。
4.6封柜
4.6.1装完货物,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封柜。
4.6.2除海关封条外,必要时加装客户封条或本公司的封条。
4.6.3整柜:上封条并通知报关员跟进,运输途中的情况及海关放行。
4.6.4散柜:使用本司一次性封条加封
4.6.5备货结束后经业务人员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业务员或经理加签单证并相应备案保留后,仓库保管凭财务出的《出库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发货办理出库。
4.7出厂
4.7.1向保安交验相关负责人签核的来访证及财务出具的《出门证》,安全检查合格做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厂。
4.7.2安保人员在指定工作日将以上记录交人事部,转呈主管人员核实后存档。
4.8短货及溢货控制
4.8..1 经过检验合格的成品,在完成货品出仓之时严格填写《出库单》,经移交双方会签后方可出库。
4.8.2业务部出货前计算好每一订单所需货柜,件重尺,并填制好相应报关单,在出货前提前核对好产品及数量,如发现溢短装必须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并作相应可靠的措施及追查原因。
4.8.3出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提前核实货物的出货单及报关内容一致,保证完全依报关及客人要求装柜,做到单单一致、单货一致,然后封柜办理出厂以及与海关的联络。确保货物在我方的仓储,装运过程中是安全检查的。
4.8.4货物短溢装或其他异常现象
a当出现货品短溢装时,应立即报告仓库部及安全管理代表填写《货物异常登记表》,查明溢卸原因根据途径展开对货物的数量多少进行追溯、调查。
b如因叠柜方式不正确导致溢短装,应拆柜重装,仍不能查出溢短装原因的应将整柜产品全部拆除,检查货柜车内是否装有其他物品确认柜内无异物时方可重新装柜。
c当出现短装及溢卸时,应由业务员与供应商联系征求供应商意见,必要时关务人员应在海关备案并将追查结果报告上级处理,在未得到供应商的许可及海关的同意时,不得在短装货柜内装载其他物品。
d货物出现溢短装,由关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办理货物申报或者退运手续。
e造成物料过剩应调查,订购数量过多、不同型号物料的混入、错以其它种物料代发、取消 订单等。
f对短溢货事故必须增强预防发生的可能,加强防范生产过程中的损耗、流通中的损耗和误存、超过使用周期而损毁、不明丢失等现象。
4.8.5货物装入车辆/集装箱发往集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时,必须由工厂警卫进行监控、检验。
4.8.6保证装卸货场地安全及加强对成品装入车辆的监控。
4.9运抵的货物,原材料、设备等,要与货物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的重量、标签、件数、箱数,检查货物外包装的完整性。
1、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货物、货柜及运输的安全,保证本公司给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安全的全过程的控制,促进系统全面的控制货物与服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及运输工具与设备在装卸、运输及仓储等情况下。
3、职责
3.1仓管:负责货物的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货物日常安全的维护。
3.2业务:负责订柜相关业务资料的核定,货柜进出的检查。
3.3报关员:负责与海关通关,督察货物的安全交关。
3.4保安员:负责货物及车辆人员进出的检查与控制,监视与纪录整个过程,并保持纪录。
4、内容和要求
4.1提前订柜与合格承运方选取
4.1.1业务部与生产不确认产品按量生产完成前20天通知业务部订柜。
4.1.2业务部得到通知后,核实客户订单及货物信息(如数量、规格、型号、交期等内容)做到单单相符后准备订柜,并提交相关报关资料给报关员准备报关。
4.2选取合格承运公司
A、客户有指定,按客户指定的为准。
B、如客户没有要求,公司自行选用由C-TPAT安全管理程序的公司承运方。
C、合格的承运方是负责的安全检查要求全符合本司安全手册规定的运输单位及个人。
4.3提取货柜
A、业务及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生产进度情况及结合客户货物情况,预算需求量。
B、向运输公司对订柜及相关资料的办理。
C、准备核实装柜资料,报关资料。
D、提柜当日,业务部必须提前预约,货柜车辆抵达时间,并通知保安部。
4.4货柜抵达工厂的管理
4.4.1首先保安人员必须以报关的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货柜检查纪录登记表》并对货柜进行验收。
4.4.2保安联络业务部人员对司机的合法身份进行检查无误后,引领到指定车位停放车辆,并交由对口工作人员接待。
4.4.3货柜及运输车辆安全检验内容
1)必须在装向前检查是否装有隐蔽间隔,结构是否稳固,检查依据七点检查原则进行;
A:集装箱检查部位
前板/左右侧/底板、顶板、箱顶/内外门/底架外部和下方
a)前板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
用 40 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 柜前至后门内侧的距离是 40 尺柜应该是39.5 "或 12.01M,20 尺柜 19.4 "或 5.89M。
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b)左右边
查看横梁异常修复。
查看侧壁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
用工具敲打,确认有空的回声。
(c)底板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 40 尺柜和 20 尺柜的高度应该是 7"、10"。
确认底部平整,所有高度是一样的。
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d)顶部
顶部的外形不能是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
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 例如:正常情况下, 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
或者和角部挡块的顶部齐平。
确定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
查看内外顶部内外侧异常修复。
(e)内外门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
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
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f )底部 / 起落架
进厂装柜前检测柜子的底盘和外观。
检测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都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
的东西固定在起落架上。
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B:隐蔽间隔
检查有无新刷的油漆, 焦木或填充剂类的, 检查有无焊接烙印或者箱板质地差
异。
C:结构
检查前后柱子有无裂缝
检查箱板是否有打孔、切割、磨损或开裂是否有丢失或紧固件分离。
在门的末端检查锁条包括托架、导杆以及凸轮查看有无妨碍箱门操作或关牢
的缺损例如曲折、弯曲、凹陷等。
在下层结构检查底板底箱是否破损。
2)如果发现集装箱及运输工具有任何异常管理人员必须在放行货物前进行复查,如果集装箱没有清空或者结构不安全,必须在《异常货柜登记表》登记,通知供柜方更换新的集装箱。
3)只有检验合格的货柜及运输工具才可以进入相应的停放区,在业务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作业。
4)业务人员核实柜号及尺寸,是否安全,是否清空等方可在对口业务人员牵引与监督进入相应安全场所。
4.5装柜
4.5.1确认没有任何异常的车辆及货柜停入指定装柜区业务人员对货柜进行装货前及装运后的拍照。
4.5.2指定货柜装运管理人员及监管保安必须增强安保措施并在控制范围内再组织装运本司货物。
4.5.3本司为保证上柜时的一切安全,本司有专人领队,指定协同。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装柜区或停货柜的区域。如果发现未经许可的进入或者其他损害,必须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必要时必须上报上级领导,查明损害原因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5.4仓管或负责上柜人员依相关资料核实好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才可以进行监装:
A)柜号,铅封号,车牌号,装货明细表、司机身份核实记录
B)货物名称,货号,原产地,数量,件重尺,重量,po号、标签等
C)以上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4.5.5货物必须是可控制,安全的储存在区内,发现异样,必须检查无漏溢或破损现象后,才可安排装柜。
4.5.6转运过程中如果途中停止,必须加锁或对对人员监视。
4.5.7装货完毕后,主管应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在其旁标注产品数目,盖章。
4.5.8无论合适装卸货物,都必须清点数目,并核对相关数据,管理人员必须复查任何差异。
4.6封柜
4.6.1装完货物,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封柜。
4.6.2除海关封条外,必要时加装客户封条或本公司的封条。
4.6.3整柜:上封条并通知报关员跟进,运输途中的情况及海关放行。
4.6.4散柜:使用本司一次性封条加封
4.6.5备货结束后经业务人员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经相关业务员或经理加签单证并相应备案保留后,仓库保管凭财务出的《出库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发货办理出库。
4.7出厂
4.7.1向保安交验相关负责人签核的来访证及财务出具的《出门证》,安全检查合格做相关记录后方可离厂。
4.7.2安保人员在指定工作日将以上记录交人事部,转呈主管人员核实后存档。
4.8短货及溢货控制
4.8..1 经过检验合格的成品,在完成货品出仓之时严格填写《出库单》,经移交双方会签后方可出库。
4.8.2业务部出货前计算好每一订单所需货柜,件重尺,并填制好相应报关单,在出货前提前核对好产品及数量,如发现溢短装必须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并作相应可靠的措施及追查原因。
4.8.3出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提前核实货物的出货单及报关内容一致,保证完全依报关及客人要求装柜,做到单单一致、单货一致,然后封柜办理出厂以及与海关的联络。确保货物在我方的仓储,装运过程中是安全检查的。
4.8.4货物短溢装或其他异常现象
a当出现货品短溢装时,应立即报告仓库部及安全管理代表填写《货物异常登记表》,查明溢卸原因根据途径展开对货物的数量多少进行追溯、调查。
b如因叠柜方式不正确导致溢短装,应拆柜重装,仍不能查出溢短装原因的应将整柜产品全部拆除,检查货柜车内是否装有其他物品确认柜内无异物时方可重新装柜。
c当出现短装及溢卸时,应由业务员与供应商联系征求供应商意见,必要时关务人员应在海关备案并将追查结果报告上级处理,在未得到供应商的许可及海关的同意时,不得在短装货柜内装载其他物品。
d货物出现溢短装,由关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办理货物申报或者退运手续。
e造成物料过剩应调查,订购数量过多、不同型号物料的混入、错以其它种物料代发、取消 订单等。
f对短溢货事故必须增强预防发生的可能,加强防范生产过程中的损耗、流通中的损耗和误存、超过使用周期而损毁、不明丢失等现象。
4.8.5货物装入车辆/集装箱发往集运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时,必须由工厂警卫进行监控、检验。
4.8.6保证装卸货场地安全及加强对成品装入车辆的监控。
4.9运抵的货物,原材料、设备等,要与货物单证的信息相符,核实货物的重量、标签、件数、箱数,检查货物外包装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