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统一、高效地管理好公司车队,提升车队人员工作质量,实现行政部车队“保障有力、优质高效、规范上岗”的工作承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四条:司机应每天抽出适当时间擦洗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洁净(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向行政经理口头申请后加油,并记录行车里程才能报销,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六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七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妥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停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严防车辆被盗。
第八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须保证证件齐全与有效。
第九条:司机晚间要注意调节休息,严禁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 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 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宜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 动搭话,一般不要随便插话。
第十四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五条:司机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归来,应立即告知主管。
第十六条:司机对主管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情 节严重者解雇处理。
第十七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司机除要按制度提前获得行政主管批准外,用车员工事后要在出车记录上解释迟归原因;若当天不能返回集团并需要在外过夜的,司机除要按制度提前获得行政主管批准外,用车部门主管事后要在出车记录上解释迟归原因。
第十八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备好通讯设备,对公司领导或主管的呼叫, 应及时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司机应熟悉各地地形地势(特别是常出差城市或地段)、交通状况。
第二十条:司机不准私自用车,不准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练习驾驶;更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二十一条:设立季度安全奖,司机季度安全行车,未出现交通事故以及交通罚款的,给予奖励100元。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每季度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以上规定条款如有违反按《员工奖 惩条例》及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有与以前制度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修订权属于集团公司总裁办。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