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调动司机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司机的维修能力,更好地养护车辆,提高出车率,满足运输、行政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上超出部分由司机本人承担,节约归己;
2 范围:
2.1 适用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自备车队或自有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年检验车;。
2.2 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
3. 名词解释:无
4. 职责:
4.1 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和各分部总务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执行
5 作业内容
5.1 费用定额标准及发放:
5.1.1 新购置的进口汽车及国产高档轿车无定额;保养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5.1.2 其他新购置的车辆三个月内无定额,在此期间内发生的正常费用由公司承担;
5.1.3 车辆维修承包费用发放标准(见附件)。
5.1.4 费用的发放以季度计算:即在三个月中发生的各项修理费用由司机本人垫付,第4个月初经车管检查车辆符合公司的“技术状况标准”方可发放上季费用。
5.2 公司承担部分:
5.2.1 发动机正常磨损且符合公司大修间隔里程的;
5.2.2 轮胎正常磨损符合公司规定的行驶公里数;
5.2.3 季度尾气检测费用;公司只承担检测尾气手续费20元;
5.2.4 二级维护或技术等级评定的费用;
5.2.5 车辆在运营中发生其他费用,经车管审核,总务部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个人原因造成的各种交通罚款,概不报销);
5.2.6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丢失、损坏车辆附件、备胎等,均由本车司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6 注意事项:
6.1 维修保养可去任何修理厂、也可自行维护,但不能更换与所驾车辆不符的配件(特殊情况须提前以书面形式上报车管,经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
6.2 如使用劣质机油,造成发动机提前磨损,出现异响的,由本人负责修复费用,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
7 附件
7.1 车辆维修承包费用发放标准
附件7.1
车辆维修承包费用发放标准
序号 | 车 型 | 基 数 标 准 | 超出部分补助方法 | 发 放 标 准 |
1 | 中型客车(9座---19座)3吨(不含)以下货车、微型面包车、小轿车 | 1、每月发放基数250元; 2、5年(含5年)以后月基数每年递增50元; | 当月行驶2000公里以上,每公里补助0.1元,以此类推; | 1、季度累计发放; 2、当月行驶低于1000公里无保养费,公里数转下月; |
2 | 3吨、4吨货车 | 1、每月发放基数300元; 2、5年以后(含5年)月基数每年递增50元; | 同 上 | 同 上 |
3 | 5吨(含5吨)以上货车 | 1、每月发放基数350元; 2、5年以后(含5年)月基数每年递增50元; | 同 上 | 同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