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检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9月0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岗位责任意识,明确船岸检查的重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要求

第二条 认真领会船岸检查表中的各项内容,逐条对照学习,逐条对照进行船岸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解决。

第三条 加强现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确认”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度。

第四条 船岸双方根据船岸检查表中的内容共同进行检查,共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 船岸检查表中没有的内容,船岸双方协议签字确定操作。

第六条 船岸双方就检查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台账,备案待查。

第七条 专职现场管理员、班长不定期进行抽查船岸检查情况,并将执行情况进行通报,防止流于形式。

第八条 船岸安全检查工作列入日常考核,提高安全检查责任意识。

第九条 在船舶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立即要求船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作业,整改不合格的不予作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系储运车间起草,经过公司批准通过,于2017年8月11日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储运车间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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