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负责对驾驶人的 、和培训工作。
2、教育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职业道德、集团公司安全机务制度汇编等内容。
3、对驾驶人的 培训,每月进行两次,时间分别为每月13号14号和27号28号。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对象为客运公司营运驾驶人。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对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人进行重点培训:
a.发生较大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培训。
b.发生一般事故的驾驶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培训。
c.发生小事故、轻微事故的驾驶人,视情进行学习教育。
5、对驾驶人的教育培训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将进行再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