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联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6月17日

1工作职责

1.1公司各主管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信息的收集。

1.2公司海务主管负责信息的发放、记录以及负责与船舶联系,掌握与记录船舶动态。海务主管还应定期查收主管机关下发的各类安全信息。

1.3船长负责将收到的信息资料传达发放,并对船员的学习予以有效监督。

1.4船长负责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2工作流程

2.1船岸信息传递

2.1.1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信息,经评估报总经理批准后交海务主管发往船舶。

2.1.2公司海务主管将应发往船舶的航行通告、书面文件等信息资料,通过当面领取方式发放给船舶,并在《安全管理文件汇编》上做好记录。

2.1.3公司已在电脑上建立了短信群发系统。海务主管负责将获取的安全信息,如气象信息、台风信息、恶劣天气信息等安全信息通过短信群发,以提醒各船舶注意航行安全。

2.1.4船长负责将收到的文件、信息等传达发放,组织相关船员学习落实。

2.1.5 船长将船舶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公司收到船长的信息后视情处理,并在《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做好相应的记录。

2.1.6船岸联系方式可采取固定和移动电话、手机短信、甚高频等。

2.2船舶动态报告

2.2.1公司海务主管每三天了解每一船舶的航行安全情况,并将船舶动态记录在《船舶动态跟踪记录》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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