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职责
1.1轮机长负责主机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实施和监督。
1.2轮机员具体负责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系统检查、维修保养。
2工作流程
2.1维护保养应按主机说明书要求及须知文件《船舶和设备检查养护周期及分工表》的规定进行。
2.2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2.2.1在维修保养中,有关部件的技术要求应以说明书为标准(间隙、磨损量等)。
2.2.2安全保护装置在主机运转中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3主机的主要检查和维修
2.3.1按该缸的工作小时已达说明书要求,及时和准确地完成吊缸检查和保养。
2.3.2按说明书要求拆检、清洁、试压喷油嘴。
2.3.3定期检查曲拐箱内的螺栓和底座螺栓。
2.3.4高温排气管的隔热层和保护罩应保持良好状态,如有不妥,应及时修理。
2.3.5高压燃油管及其接头严禁漏油,如有不妥,应即修妥。
2.3.6按说明书规定保持增压透平的正常工作和定期检查。
2.3.7在任何工况下,保持燃油、海、淡水和滑油的正常压力和温度。
2.3.8严禁主机或单缸超负荷运行。
2.3.9 保持空气、滑油、淡水、冷却水系统中的流质和设备内部的洁净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