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管理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6月04日

1  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或紧急情况,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有可能发生的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准备与响应。

3  定义

3.1  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风险。

3.2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3  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公司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露、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所有公司级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工作。

4.2  环保科负责对公司级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并对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宣传、培训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提出完善意见。

4.3  生产计划处调度室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组织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准备与相应的信息交流及总体协调。

4.4  设备机动处负责组织制定重大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

4.5  保卫处负责组织制定、审查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救护。

4.6  技术中心根据公司生产技术的要求参与评审相关的应急预案。

4.7  动力厂负责制定煤气事故、氧气及相关气体事故、电气事故、环保设备故障等的应急预案。

4.8  焦化厂负责制定毒物泄漏(包括煤气)事故、火灾事故、环保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

4.9  炼铁厂负责制定煤气泄漏、高炉烧穿事故、环保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

4.10  炼钢厂负责制定煤气泄漏、钢水爆炸事故、环保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

4.11  烧结厂负责制定煤气泄漏、环保设备故障等应急预案。

4.12 上述各单位负责相应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4.13 各相关单位负责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报环保科备案。

5  工作程序

5.1  制定预案

5.1.1  确定应急状态,本公司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有:

5.1.1.1  毒物泄漏(含煤气);

5.1.1.2  生产事故;

5.1.1.3  设备事故;

5.1.1.4  火灾(含爆炸);

5.1.1.5  环境污染事故;

5.1.1.6  暴雨洪水;

5.1.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8  破坏性地震。

5.1.2  应急预案制定

各单位、职能部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所列的重要环境因素,对可能产生的紧急情况及潜在的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公司级应急预案由各职能部门确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

5.1.2.1  应急组织机构,指挥中心地点和指挥者、成员单位的职责。

5.1.2.2  紧急疏散路径或方法。

5.1.2.3  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交流及与内、外部机构的联系,联系电话(必要时可提供手机和宅电)。

5.1.2.4  报告、报警、联络步骤(发生环境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的响应)。

5.1.2.5  指明重大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1.2.6  可能发生事故的场所应配备的应急设备、材料。

5.1.2.7  发生、环境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有效可行措施、处置程序和注意事项。

5.1.2.8  应急相关服务部门。

5.1.2.9  规定培训需求。

5.1.2.10  为防止发生事故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5.2  预案的审核、审批、汇总、发放

5.2.1  各部门组织制定的预案由组织制定预案部门的行政第一负责人组织审核,报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备案存档。

5.2.2  各单位制定的预案由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指定其他厂领导组织审核,由各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审批。《应急预案》经领导批准后报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备案。

5.2.3 《应急预案》经领导批准后发放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备案、学习、演习,各单位进入实施状态。

5.3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准备应急物资设备、组织培训演习

5.3.1  根据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成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

5.3.2  公司级应急指挥部一般由管理者代表任总指挥,根据应急性质由分管副经理、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厂级应急指挥部一般由厂长任总指挥,根据应急性质由分管厂领导、相关车间、相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

5.3.3  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方面的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他们的作用和职责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使他们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与技能。具体按《培训管理控制程序》执行。

应急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5.3.3.1  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5.3.3.2  应急报警;

5.3.3.3  应急设备设施的启动运行;

5.3.3.4  现场人员的疏散、撤离;

5.3.3.5  环境事故、紧急情况的控制;

5.3.3.6  重大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5.3.4  各单位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习,做好《应急预案演习记录》。按照演习结果,验证本程序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如果经演习验证应急预案不妥,应及时予以修订。

5.3.5  在危险品的存放处的明显位置标识,标明该危险品的危害、使用要求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5.4  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处理。应急响应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后保护环境,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使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

5.5  编制事故调查和应急响应分析报告

事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消除后,事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的原因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整理记录。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响应分析报告》,并做好记录保存。

6  相关记录

《应急计划明细表》

《应急设备清单》

《应急计划演练记录》

《事故调查报告》

《应急响应分析报告》

7  附录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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