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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车间机修班岗位安全规范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4日

    ⑴维修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或拆卸压力容器时,应由车间联系妥当,安排有关人员关闭工作阀,排放完剩余汽(气)体,方可操作。
    ⑵严禁钻孔操作时,戴手套;使用切割机前,检查切割片是否有裂痕。
    ⑶对与电源相接的机械设备,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带电进行维修拆卸作业。
    ⑷登高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需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注意脚下踏件稳固,防止踏空,携带的工具等物应妥善保管,以防摔伤和物件落下伤人。
    ⑸工件或容器在进行压力试验时,如发现密闭压盖泄漏时,不得在有压力的情况下继续把紧螺帽,更不得振动或敲击。
    ⑹机械设备在运转时,其运动部件不得随意用手触动或进行调整。
    ⑺气割或气焊作业时,气瓶应远离明火,避免在强阳光下暴晒;两瓶之间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
    ⑻对重点部位动火维修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先申请办理动火证,待安保部现场监督员到场,准备好灭火器具后,才能动火维修;维修结束后,应仔细检查动火现场,确定没有火灾隐患时,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⑼维修岗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特殊作业时穿戴好特殊防护服等。
    ⑽车床操作时应戴好防护帽(长发不得露在外)、防护镜;禁止穿戴手套操作机器。
    ⑾出外维修时,应注意所在岗位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⑿每日检查确认照明、使用工件电源、饮用水、取暖器具(冬季)、门窗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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