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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例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6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上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各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做当月工作汇报,按时上交报表、笔录及其他文字材料,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三)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四)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五)各村食品药品监察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六)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八)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工作汇报、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第四条  例会的分类:
        (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察员每月工作会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集并主持,由全镇13个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参加。召开时间为每月10日上午8点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  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六条  参加会议不允许迟到、缺席。应出席会议的人员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于2日内到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做工作汇报,听取会议精神。
       
    第七条  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0年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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