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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31日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通过计量认证)。
二、疫苗必须是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药管理局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研究所(或药厂)正式生产出品,并按规定渠道供应的产品。
三、疫苗的贮存、运输、接种必须按冷链规定操作进行。
四、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五、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六、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照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
七、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将针头、针管分开放入安全盒和回收桶中。
八、接种后须观察15-30分钟后确认无接种反应后再离开,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九、疫苗安瓶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棉球。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十、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按照一次性注射器的处理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处理。
十一、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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