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依法经营,防止假劣药流入门店,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进货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根据经营需要遵循‘质量第一’和‘按需购进,择优购进’原则购进药品。
5.1.1要货计划可以采用:电话方式和传真方式向配送员报单;或通过电脑网络向公司报单;
5.1.2要货计划单应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产地、和门店名称;
5.1.3门店应优化药品存储结构,保证经营需要,合理制定每项进货数量,避免脱销和积压。
5.2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的配送单据,单据里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内容。
5.3购进药品并有记录,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