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本单位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预防传染病,职业病、常见病及中暑、冻伤的发生,并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单位爱国卫生工作。
3.督促炊事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病从口入“关”,拒绝食物中毒发生。
4.加强药品进出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剧毒、危险及麻醉药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并定期检查各类消毒器材与药品安全使用状况。
5.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工作事故的调查鉴定,对工伤病员积极组织抢救和治疗,做好长病假人员复工鉴定,对不适应本岗位的人员及时建议劳动人事部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