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 医药>>正文

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02日

1.在新药使用前,应查阅说明书和其他参考资料,全面掌握新药的特性和配伍禁忌相关信息,避免盲目配伍。

2.在不能充分把握其他药物成分对某药的配伍影响时,不得将该药配伍使用。

3.两种浓度不同的药物溶液配伍时,应先将浓度高的药物加至输液袋中,后加浓度低的药物,以降低发生反应的速度。

4.两种及以上药物混合复配大溶液注射剂时,一次只加一种药物至输液袋,待混合均匀后,液体外观无异常变化,再加另一种药物。

5.有色药液应最后加入输液瓶或袋中, 以避免瓶或袋中的细小沉淀不易被发现。

6.严格执行注射器单用制度,以避免注射器内残留药液与所配制药物之间产生配伍反应

7.根据药物性质和说明书的规定选择溶媒,避免发生理化反应。

8.要根据药物的药理性质合理安排输液顺序,对存在配伍禁忌的两组药液,在两组药液之间,应以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充分冲洗液路。

9.在更换补液时如发现输液管内出现配伍反应时,应立即夹管、更换输液器,重新核实输液袋及输液管中的药液有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输注。

10.在输注药物时应勤加巡视,观察到位,保证及时发现病人的配伍反应。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