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 ,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红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药业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
3.自评依据
3.1企业主要依据《企业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进行自评结果
3.2 《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4.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采取PDCA循环模式,即Plan(计划)、Do(执行)、 Check(检查)和Adjust(调整)。
5.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自评小组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安全主管
成员: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审员
6.职责分工
6.1自评小组职责
6.1.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6.1.2负责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6.1.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并在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61.4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自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
7.2每年12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3每年12月下旬,公司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公司考核挂钩。
8.自评方式
8.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来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自评员应按《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与指定的检查表开展自评,不轻易偏离检查表,经常对照来核正自评方向,收集证据应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保证所抽取的样本具有代表性,并认真做好记录。
8.2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9.改进与完善
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文件形式下达到责任部门,限期完成。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人员应向主管经理反映情况。
10.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概述。
10.1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安管部归档。
附:本制度由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