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队归属总务处领导,其领导职责有:
(1)、掌握义务消防队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配足队员人数,使义务消防队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学校范围内的消防任务。
(2)、每季度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3)、经常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队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织队员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2)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灭火常识;
(3)熟悉学校消防器材的准确位置;
(4)熟悉学校各栋楼的消防通道的准确位置;
(5)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6)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听候调遣。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
(2)规范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3)妥善保存易燃、易爆物品;
(4)下班时关掉所有电源;
(5)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