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10日

    为切实把学校安全预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各职能安全责任人为分管职能安全直接责任人;校长本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大检查:
    每月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或大检查。由校长负责组织。
    3、认真坚持安全日巡查:
    各班级每天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排查,并决定安全隐患整改事项。
    二、 报告与整改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安全整改责任人,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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