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8日

为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平安稳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特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向学生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3.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进行 ,预防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教育。提高学生在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靠右行,集会集合按指定路线有序出入,不拥挤、不推拉。
        5、教育学生课间活动做有益身心的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阳台,不在走廊上跑跳。
        6、教育学生不携带硬塑料玩具、锋利刀具、铁器、危险玩具枪等进入校园,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7、教育学生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不进网吧、不进电子厅、不浏览不健康的读物及网站。
        8.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9.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如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10.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主题班队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11.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将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及时通知家长、上报学校。
        12、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13、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4、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导致事故发生或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该班主任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发班主任津贴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在教师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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