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3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行课期间每周值班领导为值周领导,白班值班人员为教师和校园专职保安,夜间为校园专职保安。
        2.学校安全、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作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时间安排,不得有缺岗和空岗。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空白。
        3.校警门卫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安全通讯畅通。
        4.学校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安全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日志”、“ 活动记录”等安稳工作簿册。
        5.学校安全值班带班领导,要要加强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好详实记录。
        6.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脱岗。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学校安稳值班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进出人员、物资登记”、“交接班记录”、“安全巡逻记录”、“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相关工作的详实记录。
        8.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9.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向相关部门说明或自行对调,否则视为无故不到岗,发生事故按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处罚。
        10.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
        11.学校定期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12.学校实行安全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等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涪陵区李渡小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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