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4日

1、政教处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分管德育工作的领导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在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学生的 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 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 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经常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道德、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 指导丛书》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以教育全体学生。
        4、积极联络和配合外聘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做好学生的法制 。
        5、紧密联络家长,做好学生的 工作。
        6、要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要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7、对本校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8、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在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处理意见。
        9、指导各班级的 宣传管理工作。
        10、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作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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