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30日

一、贵重物品借用时要登记,并于假日前收回。

二、手风琴、录音机等乐器、音响不外借。

三、物品损坏时分清责任,酌情赔偿。

四、每半年清查物品、图书等一次。

五、室内不准抽烟、划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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