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3日

一、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样要确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坚持把无伤残事故列入评选先进班级条件之一。要特别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意识。
        1、在各项活动中要以孩子为中心,要十分注意孩子的各项活动。
        2、教师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烧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幼儿园放学时,教师必须认清家长,不得让陌生人接走或丢失幼儿。未到放学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接走幼儿。若提前接,教师必须送出大门,并由教师签字,方可放行。
        二、要经常对幼儿进行 ,教育时要讲道理,说危害举反例,注重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经常对园舍、围墙、体育器械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做到(1)外单机动车辆禁止入内;(2)幼儿进园一律不准外出;(3)闲杂人员谢绝进园。
        五、严格值周制度,值周教师要按时到园,明确职责,特别要加强对早到园幼儿的护理工作,如因值周教师不到岗,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如因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注重饮食营养卫生,有苛扣幼儿伙食、点心者扣除安全奖,学期考核降级处理。
        七、放学后教师必须对未按时接走幼儿作好安排,值周教师每天要检查各班静园情况,并及时记载。
        八、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地向园长室、保教处汇报,不得隐瞒。
        九、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责任进行处理,并与学期考核挂钩。幼儿若出现跌烫伤,需缝针(或骨折)等医院处理的不得奖。如因是安全隐患能处理未处理,责任人不得奖,饮食卫生出现症状,保育、食堂及保健、后勤主任不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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